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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史学讲坛119讲——烟草为生:清中叶烟的生计与生活

发布日期:2024-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1110日,河北大学历史学院举行“毓秀史学讲坛”第119讲,中国社会史学会会长、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任常建华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烟草为生:清中叶烟的生计与生活”的讲座,由历史学院院长范铁权主持。历史学院党委书记肖红松、副院长魏国栋出席,学院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常教授围绕“烟草为生:清中叶烟的生计与生活”主题,从清中叶烟草的生产销售、吃烟的习尚、烟的日常消费、吸烟工具以及清朝的烟草政策等诸方面展开了细致叙述。

首先,常教授介绍了清中叶烟的生产与流通方式。他指出:烟草自明后期传入后,在中国迅速普及开来,种植烟草并加以售卖,已成为清中叶常见的生活情景;通过刑科题本等史料,可以发现捆烟、切烟、压烟等制烟工序穿插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烟的售卖是人们重要的谋生手段,福建有大量的人从事烟草相关行业;此时烟的需求较大,烟与米一样成为生活必需品,故而清人称之为“吃烟”,上街买烟已成为人们日常的消费生活;烟成为待客之物,“装烟”是婚嫁过程中的一个既定环节;烟还作为驱寒之物入药。常教授强调,此时期买烟、装烟、吸烟日渐成为了民众的生活习惯和重要的生计手段。

接着,常教授从吃烟的习尚以及烟的日用消费进行了叙述。常教授谈到在乾嘉时期,吸烟已成风尚。常教授分别阐述了南北方的吃烟习尚,指出在日常生活中,休息、串门闲聊、消磨时光、排遣郁闷、自我思考时,都会出现吸烟的行为。在当时,对吸烟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就寝前、起床后均有“吃烟”案例可查,甚至父子也可以在一起“吞云吐雾”。

之后,常教授对人们的吸烟工具进行了探讨。烟具是日常生活用品,通过爬梳刑科题本中以烟杆或者烟袋作为凶器的案件,可以探究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使用的烟杆的材质与形制。常教授认为,清中叶的烟具已有各种讲究,其不仅是日常生活用品,还兼具一定的艺术观赏性;烟具还能反映阶级差异,士大夫、商人、工匠、农民所用的烟具各有不同。同时,常教授根据广州制作售卖水晶鼻烟壶的案例,指出这是鼻烟壶时尚文化下移的体现,也是清中叶全球化进程影响中国日常生活的生动体现。

在余论中,常教授介绍了清政府的烟草政策,清政府围绕“是否允许种植烟草”议题展开多次讨论,众多官员大力支持禁种烟草或仅在狭窄、偏僻的土地种植烟草。常教授强调,在实际推行过程中,许多禁止种植烟草的政令并没有强制执行。

在互动环节中,在场师生们就“烟草与家庭的关系”“经济作物种植与国家治理”“烟草与国家税收”“日常生活史、社会史、物质文化史之间的关系”“如何利用刑科题本开展学术研究”等问题向常教授进行请教,常教授逐一给予了耐心解答。

最后,范院长总结了讲座的内容,指出:一要善于把握学界热点,了解学术前沿,关注全球史的研究视角;二要注重对档案史料的利用,善于挖掘档案史料中的细节;三要发扬创新精神,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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