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及《河北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红松
成员:范铁权、衣长春
2.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李维意
成员:刘志琴、郑清坡
3.历史学院导师考核小组
组长:范铁权
成员:杨学新、肖红松、李金铮、吕志茹、郑立柱
秘书:刘姗
三、复试办法
(一)学术水平审核(100分)
1、前期研究成果(满分: 80分)
说明:
(1)考生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开题报告及毕业论文初稿;
(2)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80分。
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论著类
(2)项目类
(3)获奖类:
(4)其他类: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满分:20分)
由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研究计划进行集体打分
(二)复试面试(100分)
由导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打分
四、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7310;
电子邮箱:403572112@qq.com。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
2019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