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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历史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9-20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依据《河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及《河北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红松

成员:范铁权、衣长春

2.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李维意

成员:刘志琴、郑清坡

3.历史学院导师考核小组

组长:范铁权

成员:杨学新、肖红松、李金铮、吕志茹、郑立柱

秘书:刘姗

三、复试办法

(一)学术水平审核(100分)

1、前期研究成果(满分: 80分)

说明:

(1)考生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开题报告及毕业论文初稿;

(2)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80分。

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论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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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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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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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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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满分:20分)

由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研究计划进行集体打分

(二)复试面试(100分)

由导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打分

四、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7310;

电子邮箱:403572112@qq.com。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

2019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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