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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史学讲坛”第97讲——乡论与秩序:先秦汉魏民间舆论与国家关系的历史考察

发布日期:2023-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3428日,河北大学历史学院举办“毓秀史学讲坛”第97讲。本次讲座主题为“乡论与秩序:先秦汉魏民间舆论与国家关系的历史考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所长卜宪群研究员主讲,在场师生约百余人,讲座由河北大学历史学院院长肖红松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卜宪群研究员阐释了论题的主旨,即以“民间舆论”为视角,以“乡论”作为分析工具,探讨先秦至汉魏之际乡论的发展演变,及其与国家治理互动关系中的若干问题。重点揭示这一长时段过程中,关于人物评论为主体的乡论起源及其演变特点,以及这种演变所体现的乡里民间舆论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报告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乡论”释义与乡论的研究;二、乡论的起源及其在秦与西汉的形态;三、东汉乡论与人物仕进;四、汉魏之际乡论的新变化。

首先,卜宪群研究员指出“乡论”始见于《后汉书·陈寔列传》,意为乡里地方的民间舆论,广泛存在于两汉,不仅对郡府用人可以议论,而且对被议者的声誉也有很大影响。接着,他对“乡论”问题从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了梳理,指出以往研究没有将乡论放在大的历史背景下来看待,也没有探讨乡论在六朝之前的阶段性特征与发展演变,以及与国家治理之间存在关联。

随后,卜宪群研究员考察了乡论的发展演变历程。乡论起始于西周春秋,国人通过舆论议论国事,通过被“询”的方式干预政治;士与庶人用言论弥补各级贵族为政中的不足,起到“补察其政”的作用。春秋战国时期的巨大社会经济变化,反映在政治上就是国家权力开始深入基层,乡里组织在各国纷纷建立。但是,国家权力与民间舆论互动的政治传统并没有消失。战国时期国家形态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民间舆论与政治权力间的互动关系仍在延续。秦统一后,受先秦以来法家思想影响,对民间舆论采取高压政策。民间舆论与最高政治权力沟通的渠道在秦二世时被彻底阻断。西汉王朝建立后,鉴于秦亡的历史教训,逐步放松了对民间舆论的控制。比如,汉朝主动接纳民间舆论,创立察举制。察举制注重德行、孝廉,将乡论与国家秩序相结合,是听取舆论的古老政治传统在中央集权国家形成后的新发展。

卜宪群研究员强调西汉王朝力图实现国家秩序与民间舆论的统一,以儒家思想改造和影响民间舆论,又将民间舆论与选官制度联系起来,试图在二者之间建立起紧密的互动关系。例如西汉察举政策中规定:行为符合儒家规范,研习传承儒家经典,称颂民间舆论。统治阶级发挥民间舆论在察举中的作用,并以直接对话的方式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实施情况,盐铁会议就是其中的典型。迨至东汉时期,民间舆论在人物仕进支持上的作用已经十分显著,并且体现出国家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东汉一朝,乡论已经构成了乡里生活秩序的一部分,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两汉国家权力的介入影响着乡论的方向,改变着民间舆论的内容,也提高了乡论的地位。

卜宪群研究员还指出在汉末以名士为主体的乡论具有政治与社会的功能,树立了独立于国家权威之外的个人权威。乡论沦入名士之手,从而出现了乡论与国家秩序对立的状况。面对这种复杂的形势,汉魏之际统治阶层开始用新的方式把乡论纳入国家秩序之中。汉魏之际的乡论在形式上又有了新的发展,出现“计资定品”化的倾向。即以九品中正制将乡论纳入国家秩序之中,中正由朝廷委任,使得东汉时地方大姓控制的乡论转由朝廷控制,体现出中央集权对地方强力控制。

最后,卜宪群研究员认为汉魏是历史的转型时期,有着特殊的时代特征,展现出乡论与门阀世族政治密切结合。但随着隋唐门阀士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科举制正式确立,乡论在国家选举与政治中的作用随之发生了新变化。

讲座结束后,学院师生就讲座的内容纷纷提出问题,主要涉及国家对乡论的管理、乡论的运作模式与历史语境、乡论与基层社会等,卜宪群研究员给予细致的解答和阐释,讲座圆满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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