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研究生报名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管理,规范我校教职工的研究生报考工作,所有报考者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报考审批手续。原则上未经审批不得报考。
请各单位通知拟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填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并根据学科建设、博士硕士点建设和教学需要等,提出本单位《2011年师资培养规划》。《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由单位汇总后,连同《2011年师资培养规划》一并于10月11日前,由各学院统一报人事处人事科(703-1室)。
另请各单位研究制定《2012-2015年师资培养规划》,并请于10月25日之前交人事处(703-1室)。
人事处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