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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任历史学院教学秘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结合我院教学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现就选任历史学院教学秘书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历史学院教学秘书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调查研究的能力,熟悉教学管理工作,热心服务师生,文字功底较好。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严谨,廉洁自律,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任职资格

1.河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或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量管理人员,具有干部身份。

2.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来校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在校工作期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 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5.除上述资格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满5年。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2年。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1年。

6.计算年龄、党龄、工龄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工作安排

1.本次选任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指导,历史学院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纪委书记负责监督。

2.有任职意愿的干部填写《历史学院教学秘书任职意愿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1月5日(周一)18:00前交至历史学院406室,扫描PDF版发送至相关邮箱:hbdxlsxy@hbu.edu.cn

联系人:杭老师   联系电话:5077310

五、有关规定

1.选任到院(系)教学秘书岗位后,原则上2年内不得转任到其他正科级岗位。

2.实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附件1:历史学院教学秘书任职意愿表

 

                      历史学院党委

                   2026年1月4

 

上一条:关于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历史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及考核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