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为持续加大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学院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和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在11月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努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全院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制定消防宣传月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举措,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参与消防公益、人人实践消防行动”浓厚氛围。

二、灵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结合实际,围绕消防宣传月主题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灾害防范应对能力。要充分利用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广大师生征集或制作推送消防宣传短视频、公益图片、动漫等系列宣传教育作品,确保消防知识入脑入心,全员覆盖。

三、组织策划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要积极创新方法,以吸引更广泛师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为目标,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策划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开展“消防公益说”活动,邀请专业人员宣讲消防安全,利用单位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广泛传播,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提示师生自觉防范消防安全风险;开展“消防志愿行”活动,抓住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等重点风险,组织消防志愿者走进宿舍,宣讲消防知识,帮助查改火灾隐患;开展“全民学消防”活动,发动全院师生登录“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全面学习消防安全常识。

四、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1、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我院资料室、考古实验室管理员及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对管理、使用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图书等进行检查,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各项安全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安全漏洞。

2、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等消防安全进行提醒和日常督查。

 

 

            历史学院

           2022年11月7日

 

上一条:2023年河北大学历史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条:新书推介——《畿輔金石略》(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