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河北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导师考核小组,具体组织、监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全面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历史学院导师考核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评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三、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一)复试形式:使用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时间:7月20日(周一)上午9点,组织考生开始进行系统测试;7月22日上午8点30分,组织考生进行正式面试。
四、复试办法
复试分为两部分:学术水平审核与复试面试。导师考核小组进行评分。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7月20日中午12点之前将学术审核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hbulishi@126.com。
(一)学术水平审核(100分)
1.前期研究成果(满分: 70分)
说明:
(1)考生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PDF电子版(40分)、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30分)发送至指定邮箱;
(2)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70分。
具体打分标准(参照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1)论著类
名次
分值
| 第一名
| 第二名
|
顶级刊物
| 40
| 20
|
权威刊物
| 30
| 15
|
C刊
| 20
| 10
|
核心刊物(含C刊扩展版、C刊集刊)
| 10
| 5
|
省级刊物
| 6
|
|
学校认定的学术专著
| 35
| 16
|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 20
| 8
|
学术译著
| 8
| 4
|
主编或编著的学术著作、论文集
| 6
| 2
|
(2)项目类
名次
分值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国家级重点及以上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自然科学15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100万元以上)
| 40
| 30
| 20
| 10
| 5
|
国家级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自然科学10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50万元以上)
| 35
| 25
| 15
| 8
| 4
|
省部级重点项目(自然科学6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30万元以上)
| 30
| 20
| 10
| 5
| 3
|
省级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自然科学2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5万元以上)
| 20
| 15
| 8
| 3
|
|
厅局级重点项目
| 15
| 8
| 2
|
|
|
厅局级项目或横向课题(自然科学5万元以上,社会科学3万元以上)
| 10
| 4
| 1
|
|
|
校级课题
| 7
|
|
|
|
|
(3)获奖类:
排 名
级 别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国家一等
| 40
| 25
| 15
| 10
| 8
|
|
|
国家二等
| 35
| 20
| 10
| 8
| 4
|
|
|
国家三等
| 30
| 15
| 8
| 5
| 3
|
|
|
省部一等
| 20
| 10
| 6
| 3
|
|
|
|
省部二等
| 15
| 8
| 5
| 2
|
|
|
|
省部三等
| 10
| 6
| 4
| 1
|
|
|
|
厅局一等
| 8
| 5
| 3
|
|
|
|
|
厅局二等
| 6
| 4
| 2
|
|
|
|
|
厅局三等
| 4
| 2
| 1
|
|
|
|
|
|
|
|
|
|
|
|
|
|
(4)其他类:
类别
分值
| 通过英语六级
| 国家奖学金
| 省级荣誉称号
|
| 10
| 15
| 15
|
(5)硕士学位论文:(满分:30分)(由导师组打分):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满分:30分)
考察考生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考生提交对所报考学科和研究方向的认识及未来学习发展的研究计划(2000字左右)。
(二)复试面试(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考察等。考核方式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首先进行自我简介,简介的内容是姓名、籍贯、所学专业、报考的方向和导师等,然后由面试老师提问,考生答辩。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五、录取工作
(一)复试面试计分办法:面试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面试表现现场打分,分A票和B票,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100分。复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我校纪委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B票个数×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B票分值相加÷B票个数)
(二)最终成绩计算:(学术水平审核成绩+复试面试成绩)×0.5=复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的2倍差额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
报考同一导师的备录取考生名单中按考生报考类别“非定向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复试结果按复试专业当场封存,由工作人员在封条上签字,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312-5077323;电子邮箱:271506570@qq.com。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
2020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