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下教学工作的开展,依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延期开学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冀教高函〔2020〕8号)、《河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及《河北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延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历史学院特制定2019-2020学年春学期科研及研究生工作调整实施方案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请教师们及时关注学校社科处网站(http://skc.hbu.cn/index.aspx)通知,同时学院也会在学院群里及时转发通知,教师们务必按期提交申报书及课题论证。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
(一)任课教师的工作任务及要求
1.自2月17日起至学校正式开学(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返校,研究生课程教学采取网络教学的模式进行。
2.2月8日前,教师按“自建课堂+直播混合式教学”的要求提前熟悉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超星泛雅、学堂在线、智慧树网等网络教学平台,参加相关平台使用说明的学习。(教师如有其他诉求,可与魏国栋、刘姗联系)
3.2月9日-16日,任课教师依据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超星泛雅、学堂在线、智慧树网等网络教学平台完成新建课堂、组建教学团队、整理课程教学大纲、教学PPT、练习题/作业题、电子教案、参考文献等工作;教师也可以利用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为每个课堂组建一个教学群,任课教师可在群里发布学习资料、布置作业,为在线教学做好准备工作。教师需保证2月17日按时开课。
期间,(1)2月11日前,每位任课教师需上报春学期开课任务落实情况,由学院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2)2月14日前,任课教师上报《2019-2020学年春学期课程1-2周教学计划表》,由学院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3)教师应在2月15日前完成线上课程建设工作,并将线上课程链接、课程代码、课程群号等信息上报。(由刘姗负责)
4.自2月17日起,按照既定课表安排,采用直播、录播、微课、慕课等教学模式实施理论课程线上教学,直至疫情稳定学生返校后,再恢复理论课程线下教学,鼓励继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二)研究生的学习任务及要求
1.各年级研究生务必不得提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等待学校通知),在家时期应及时关注学校、学院有关教学安排的通知,了解各课堂的教学方式,提前熟悉相关软件的应用。在“停学不停课”期间根据教学安排和课表要求按时参加在线教学活动,积极参与在线教学互动,认真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各项教学任务。无故不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视为旷课计入平时成绩。
2.各研究生班的负责人,协助任课教师与选课学生组建、加入对应的课程教学QQ群或微信群,以便及时传达教学通知,分发教学资料,在线指导答疑。该项工作与教师线上课程建设同步完成。
(可关注研究生网站http://graduate.hbu.cn/gnxw/1762.jhtml)
(三)建立课程监督与反馈机制,保证教学质量
2月15日起,学院将对线上课程进行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效果、反馈学生意见建议,多措并举保障教学质量。(由肖红松、董丽梅、魏国栋负责)
三、研究生导师的工作任务及安排
1.研究生导师务必告诫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坚持在家学习。研究生导师要通过QQ、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和线上各种教学资源对研究生加强学术指导。
2.2020届研究生毕业生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在线开展。研究生导师在线指导学生先期开展文献综述、论文预研或论文撰写等工作。毕业生应积极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保持良好沟通和交流,认真、扎实地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3.研究生导师要与所指导的每个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每日动态,并及时将学校及学院的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研究生本人,提醒研究生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历史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