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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河北大学志愿服务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0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2017年,我校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积极组织参与关老爱老、大型赛会、阳光助残等多方面的志愿服务,尤其在协助保定创建文明城市、服务雄安新区赛会、服务保定市旅发大会等活动中,展现了志愿者的风采,进一步营造了“让志愿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良好校园氛围。为激励全校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河北大学志愿服务评优表彰工作。

一、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7年以来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单位、个人和优秀项目等。

1.河北大学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2017年内参与志愿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服务时长不低于50个小时。

2.河北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全校评选出20个,各单位均可申报)

(1)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网络文明等各方面已经开展的典型化志愿服务项目;

(2)参与项目的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10人,开展次数一学期不少于5次。

(3)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4)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积极示范效应。

3.河北大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

(1)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在大型活动提供阶段性志愿服务,或长期从事帮孤助残、捐资助学、环境保护、关老爱老等志愿服务。

(2)团队成员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48小时以上,规章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完整,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

(3)参评范围为各单位志愿服务团队、志愿服务组织等。

4.河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全校评选10个,各单位均可推报)

(1)有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自觉奉献。业务能力精湛,积极开拓创新,推动本单位的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

(2)工作实绩显著,事迹突出,获得群众认可和社会肯定,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参评范围为:专职团干部、辅导员、一线教师等。

二、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 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 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宣传,激励广大青年快乐志愿,自觉奉献,在志愿服务中弘扬正能量。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借此表彰对本学院志愿服务进行总结,形成文字。可穿插本年度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列表,包括时间、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形式、开展效果等。

2.各单位需提交材料:

志愿服务表彰材料(汇总表、审批表);志愿服务年度总结。

3.材料上交时间:

电子版于12月13日18: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hbuzyzzd@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13日18:00前交至多功能馆(东门)青年志愿者服务团123办公室。

联络人:王芝

联系电话:5079462

附件1:/2017年河北大学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

附件2:/2017河北大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附件:

1、5a267cdbdabca.doc

2、5a267d15a267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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