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历史学院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学字〔2016〕5号)和《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发放标准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评审程序
(一)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召开辅导员会议,根据学校文件(附件1和附件2),参照《名额分配表》(附件3)部署评奖评优工作,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根据《河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和各学院测评细则,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初选名单,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
(二)“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各单项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报,填写《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4)、《单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5)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审核。先进班集体填写《先进班集体评审表》(见附件6)。
(三)学院经过严格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见附件7)、《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8)和《学院评审情况反馈表》(见附件9),上报学生处。
(四)学生处汇总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评选出一等奖学金后,符合特等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学院经审核公示后,可向学校推荐其申报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申报无比例限制,但不额外增加奖学金总名额。
(二)本学期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评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三)2017-2018年度因违纪受处分者、所在宿舍出现一次“一星级”或三次“二星级”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资格。
(四)各学院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字体、字号填写。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和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定,不得拆分或合并。
(三)严格实行三级公示制,班级和学院公示后,学生处审核,在全校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公示材料要保存备案,以备核查。
五、时间安排
学院评审及公示时间为10月17日-10月26日。请务于10月24(周三)上午10:00前将以下评审材料报送历史学院学生会办公室1023,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hbulishixueyuan@163.com,材料命名:历史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材料。
(一)《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二)《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三)《2017-2018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院评审情况反馈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五)《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单项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六)《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2018年10月18日
2018历史学院奖学金分配名额
班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2015级历史学 |
3 |
6 |
9 |
3 |
1 |
2015级世界史 |
2 |
3 |
6 |
2 |
1 |
2016级历史学 |
2 |
5 |
8 |
2 |
1 |
2016级世界史 |
1 |
4 |
5 |
1 |
1 |
2017级1班 |
2 |
5 |
7 |
2 |
1 |
2017级2班 |
2 |
5 |
7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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