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安排,现对2019年度本科教学成果(教材、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校教师以第一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本科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教材、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属于教学高端成果项目,奖励标准按照《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版)》(校党字〔2018〕27号)执行,由学校统一发放。
2.属于非教学高端成果项目,奖励标准按照各教学单位奖励标准执行,由各教学单位发放。
二、申报要求
1.属于本科教学高端成果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填写《河北大学2019年度本科教学高端成果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和《河北大学2019年度本科教学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并按规定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表》)。教材高端成果必须提供《教材使用证明》(见附件3),教材高端成果未应用的,可在应用教学中后再进行申报高端。2018年度的教材高端成果未提交《教材使用证明》的项目需重新申报。
2.属于非本科教学高端成果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大学2019年度本科教学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教材封皮、封底、版权页复印件,论文期刊封皮、目录、全文复印件)。
3.各教学单位汇总本单位本科教学成果项目,对各成果项目《申报表》、《汇总报》及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审,汇总填写《汇总表》,审核人在佐证材料封面及《申请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教务处汇总本科教学高端成果项目材料后,报人事处进行奖励发放。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7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申报表》《汇总表》《教材使用证明》及佐证材料复印件等各类材料交到学院(主楼1025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5073515。附件请从学院QQ群下载。
附件:
1.《河北大学2019年度本科教学高端成果奖励申报表》(高端成果填写)
2.《河北大学2019年度本科教学成果汇总表》(所有成果均填写)
3.《河北大学教材使用证明》
历史学院
2020年1月2日